2006年1月3日星期二

情书

刚才在家里收拾房间,居然在那个装着各种贺卡的抽屉里翻出几封信,除了几封太监曹写来的极其贱格的信以外,居然还给我翻出两封情书。


在我的印象中这类的信件应该伴随着我高一整年的日记在高二时候被我付之一炬了。但既然还存在着一些漏网之鱼,那也大可不必再较真搞个什么后续销毁程序。当然这种东西自个儿存着偷偷乐乐就算了,也就不必公开发布了。


信上的落款是2000年,那时候我上高一。那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老师看我不顺眼,我看全班同学不顺眼,学校就在家门口,于是时间和经济双 双受到管制。在学校和同学吵架,回家以后和家人继续吵,放学回家扔了书包就出去游荡直到吃晚饭的时间再回来。真是一段愤青岁月,如果配上摇滚就完美了,不 过很遗憾的是,我当时只会听那些软绵绵的POP,所以发泄的手段也仅限于骑着脚踏车乱逛和扔扔杂志了事。


其实我现在还能依稀记得那个女孩。这个女孩是校排球队的,有超过170cm的身高,长的还不错,略加修饰应该能算的上是个美女。初三和我坐过几个月的同桌,没有闹过太大的矛盾。我能回忆起来的就这些了。


对我来说这个女孩只是同学而不是朋友,所以当我初中毕业以后,这个女孩也该盖上个“过去式”的戳静静的躺在回忆里。而现在偏偏要把自己从回忆里刨出来再放在我面前,我所能感觉到的只有那埋了几个月的腐臭味儿。我想这应该是我那时候的心态吧。


现在看来这种事情就像小孩子扮家家酒,不过当年我在几封礼貌性的回信之后还煞有介事的回了封信谢绝了这份好意,想想还觉得十分有趣。可惜那时候究竟是怎样表达的现在已经全然不记得了。


说到写情书我记得自己当年也干过这档子事儿,记的最清楚的是高中时候帮同学写情书还骗到顿M。但是现在如果再让我来写早已经全无那种感觉了,甚至连堆砌辞藻的兴趣都没了。


印象中为了自己的情书只写过一次,那也是我自认为写的最好的一份,写在临别时分的同学录上。当然我现在看不到也无从比较,只能化作记忆中的美好沉淀下去。不知道那个女孩有没有好好保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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