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

晚安,南财;晚安,仙林

今天下午回学校解决了从大二一直拖欠下来的民事诉讼法,至此为止,我的四年大学生涯也走到了尽头。现在回想起在学校中的一幕幕场景,仍然熟悉得好像仍在触手可及的距离,但是每幅画面上都蒙上一层淡淡的纱,用朦胧隔开四年的光阴。

四年间,看着一批批的朋友先后离开校园,其间也有不舍,也曾叹息。可直到今天轮到我来告别时,才真正感受到这分心酸的苦楚。其实我和班上同学的关系并不是很好,我很早就知道会有不少人看不惯我的态度,也曾被在背后中伤,被误解为冷漠、难以接触、高高在上、纨绔子弟。我平时跷课,周末回家,除了我们宿舍和周边宿舍的一些人以外,四年来和大多数的同学几乎就是两条平行线。直到毕业前夕,平行线微一触碰擦亮的火花才让我看见,那些平时没什么来往的同学,其实一个个也都是很可爱的人。接下来就是分别。

不要说今后感情依旧,没有了共同的生活,彼此注定渐行渐远;不要说通讯工具发达,靠网络与信息如何能织起共同的明天?不要说相见不如怀念,怀念的时时刻刻又怎能换来相见的一朝一夕。

今日一别,再见不知是何年。

24号夜里在大成的KTV里通宵,是我的毕业Party,也是我四年来除了吃饭以外第一次和同学一起出游,和我对这四年历程最后的美好回忆。有人走了,有人累了,有人醉了,来的人很少。到了凌晨2点,本来已经拒绝我的7个女生突然说要过来,这让我万分感动,于是去学校接她们。走出大成,仙林一片静谧,没有人也没有车,看不见星星也找不到月亮,只有路灯下慢慢拉长的影子陪伴着我。

这是我在仙林的最后一夜。

晚安,南财,晚安,所有未眠的人们;

晚安,仙林,晚安,所有离别的人们。

2007年6月20日星期三

Show me the money!

在毕业之前还能混到学校一笔钱,尤其这笔钱还是我这大学四年以来唯一从学校混到的一笔钱,而且还是完全没有预计到的意外之财。这种感觉实在是不错。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前天晚上10:30分收到副班一条短信,让我昨天早上9:30赶回学校,理由是“领学士服以及填表”。无比纯真善良的在下甚至没有追问一下填什么表就回了“Yes,sir”,于是在昨天早上7点半把自己和老爹弄醒,赶回学校。

拿学士服一共只花了5分钟时间,而且还是可以代领的,想到我那么一大早从床上赶过来,就为了这可以代办的5分钟,我差点就怒了。不过幸运的是,在我把装着学士服的袋子套到副班脑袋上之前,我还是象征性的问了一句:“没事了吧,没事我就走了。”

在我正在准备把学士服从袋子里拿出来然后把袋子罩到副班脑袋上之前,他嘴里冒出了改变他命运的三个词:“等下,填表,三等奖学金。”

形容一下我当时的状态,那几乎就是呆了,像个木头人似的在那儿愣了足有两三秒,然后蹦出句:“你丫不是耍我吧。”

当然,我们副班是个好人,PS,我不是在发好人卡,我当然知道他一定不是耍我,这么说只是为了表达一下我心中的惊诧并宣泄一下激动的心情。虽然相比起某些整体拿一等二等再加上一堆什么素拓拿到手抽筋的达人们来说,我这么个小小的三等实在是不算什么,不过正如我上面说的,四年了能拿这么一回钱,特别是在临走之前,还着实让我小激动了一番。

于是我们副班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用手指着又仔细看了一遍:“骷髅,三等,没错。”

于是,在接下里的时间里,我用微微颤抖着的手填下了大学时代第一张也是最后一张奖学金申请表。

在填成绩的时候,我才发现,貌似在所有申请到奖学金的人里,我的考试成绩是最差的,而且就连倒数第二都要比我高上十多分……看来果然一篇优秀毕业论文的6学分对于拉高GPA是有很大帮助的啊。尤其是那篇论文一共只花了我3天时间写作,加上答辩前夜我还在外边疯到12点才回家,第二天早上6点多起床赶到学校答辩还能拿到优秀,这种感觉实在是相当的优秀啊!

在填完表格以后,我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丫这表格也是可以找人代填的!

看在钱的份上,爷就这么忍了……

2007年6月12日星期二

6.12

好的,此刻让我抽出点时间来回想一下为什么两周多才来更新。

第一号罪魁祸首自然是论文了,让我连续贡献了两个周末的大部分时间。上上周是修改,要改的内容不是很多,但是琐碎的格式问题就足以让我疯狂,虽然已经答辩完成,但是实际上直到今天早上各种格式上的问题才基本修改完成。当然我每一次修改的时候都会觉得这将是最后一次,不过究竟如何?还得等过几天我才能知道。

上周六是答辩。对我来说答辩实际上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用我的话来说,所谓答辩其实就是“忽悠老师”而已。虽然我从小到大一直不怎么喜欢老师,在很多时候会尽量避免和老师打交道,不过要是实在躲不过去了那么忽悠起来我还是有一套的。我甚至觉得有些时候被我忽悠的老师还挺喜欢我,正如高中时候全班男生集体犯事被逮去办公室我却总是会在第一个被放掉。答辩也是差不多,只要让老师觉得你对这个问题是有自己的看法的就行,实际问题回答起来究竟是不是老师心目中的答案也就完全没有必要去细究了。当然,我自认为在答辩中的问题回答还是比较出色的,这从导师的神态和动作上便能大略看出。多亏了我在答辩前一天下午稍稍准备了一下,3个问题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算是有所准备的。于是我大可以在答辩前夜出去party到12点回家然后第二天早上6点多起床赶回学校答辩。

8号晚上和经典MP3版里的朋友去了个Party,谈客音乐沙龙成立请了些乐队去捧场。我本是去看演出的,结果不知怎地就被版里的朋友弄到台上去唱歌了。想想看上次在N多(N>=30,其中包括十多个搞音乐的和被音乐搞的)不认识的人面前清唱大概还是……我完全不记得我以前曾经干过这种事情!总之谢天谢地1:碰巧记得歌词;谢天谢地2:大概是没走音;谢天谢地3:唱了几句之后还有个乐队的键盘手JJ上来伴奏。唱完以后的感觉还是相当不错的。

其他的时间也基本上排满了,比如上周日,上午天淡结束了高考来南京玩,陪她在新街口聊聊天吃个饭以后我就又得赶回仙林去和宿舍人吃散伙饭。

我今天是冲着《加勒比海盗3》的首映才赶了回来。下午去看了片子,发哥初始登场的段落被删了个干净,不过就算这样在电影院里看片的感觉还是枪版所无法比拟的。尤其是最后的一场海战,看起来极其过瘾。其实我在看的时候想到的是《席德梅尔的海盗》,炮击战+接舷战+船长单挑,全套流程可都齐了。

明天早上还得赶回学校去,下午要拍照。最近还真是奔波命啊!

2007年5月27日星期日

倒错时空的永恒爱恋

他在28岁时第一次遇上了20岁的她,那个波提切利的维纳斯一般的女子。他与她相恋、结婚,然后一次次消失在时空中。

她早在6岁时便与他相识,那个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她屋后空地又奇妙消失的男子。总是突然出现又匆匆离去的他伴随并守护着她的成长,她知道他将是她一生的至爱。

这周看完了《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作者奥德丽·尼芬格是一位视觉艺术家,也是芝加哥哥伦比亚学院书籍与纸艺中心的教授,这是作者的第一本小说。小说在2003年出版之后便受到了广泛的赞誉,其同名电影也将于2008年上映。

这是一个披着科幻外套的爱情故事,亨利患了一种名为“时间错位症”的DNA疾病,会无法控制的在时空中穿梭,可能会一遍遍的回到某个特定的过去,或者前往未知的将来。他在31岁时娶了23岁的克莱尔,然后一次次回到过去,来到她的身边,36岁的他遇上了6岁的她。而拥有正常时间线的克莱尔则必须接受丈夫常常不在身边这个事实,她只能独自等待,祈盼丈夫安全归来。她拥有时间,却只能通过接触亨利,来接触时间。在这样倒错的时空中,当所有的因果律都变得不可知,只有永恒的爱恋,让彼此成为真实。

对于情节,我不想再赘述太多,以免影响了旁人的阅读乐趣。通常这样的爱情小说不是我的类型,但是在这般优美的文字面前,所谓类型已经变得全然无足轻重了。第一人称双线叙述和视点人物的巧妙转换使文字显得真实而机智,而作者也很好的利用了自己的个人经历,为小说中的人物灌注了多艺术领域内的审美趣味,诗歌、小说、绘画与摇滚乐,这对于身为伪文与伪摇的在下来说是多么亲切和令人兴奋的内容,这也成了书中主线情节以外的最大亮点,让两位主角的形象变得无比丰满。

同样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翻译。如上所言,这本书里包含了大量的文学、艺术及音乐领域内的条目,大量的芝加哥风土情况,还不时的夹杂一些法文和德文的句子,可以说翻译的难度还是很大的。不过这次的翻译做的可算是相当好了,不仅仅正文内容部分的文字翻译的十分流畅、优美,而且对于文中出现的大量文艺条目也一一做出了译注,除了一处有错以外,其余的注解内容可算是相当准确而明晰,让人深深感受到译者的诚意,值得褒奖。

最后再说一点,我对同名电影由Eric Bana来饰演男主角亨利表示不满。对于Eric Bana,我只看过他的一部《特洛伊》虽然在其中他的赫克托尔比Brad Pitt的阿柯琉斯要好,但总体来说还是容易让人淡忘。另外我认为他的形象和气质与小说中的亨利有所差距,帅气有余但是缺乏特点。在我心中这一角色的理想演员应该是Ryan Gosling或者Ethan Hawke。

2007年5月20日星期日

深闺莫入

我宣布我的房间从今日起不欢迎访客,原因是它现在看起来无比的奇怪,倒不是因为凌乱,虽然我的房间一年四季摆放了数量巨大的小说、杂志、CD、DVD,在其中的大多数时间这些东西中的一部分会时常出现在我房间的任何位置,只要我还能找到东西或者心情没有糟糕到某种程度,我往往是懒得去收拾的。我其实并不太介意这些,这次出了问题的是我的床。

我上周几乎是被蚊子逼回学校去的,虽然才五月,但这帮摇着翅膀的小生物已经让我头痛不已,我甚至怀疑谁才是这间屋子的老大。不用说答案当然是我,至少我房间里的蚊子也沾染了我的习性,当然我是说部分沾染。在每天晚上9点以前,我的房间里完全是一片安静祥和其乐融融的场景,可等时间过了10点,一般是我比较兴奋的时间,我就得分出接近一半的精力对付不停在我面前耳边呼啸俯冲锁定点射的黑翅膀中队。在起初,我尝试过手工点杀、诱捕、大规模机械化扫荡等一切措施,可是这些蚊子像是学过地道战墙道站天花板道战似的,只要我的家伙一走开,它们便又像雨后春笋搬冒了出来。我有时甚至觉得会不会是夏风之于蚊子会出现春风之于野草一样的功效,无论我遮上几层窗纱,只要还有空气透进来,那些倒下的尸体便会再度扑腾起翅膀。当然我曾经想过彻底的关上窗户,不过我最终还是没有这么做。与其让我每天闻着空气清新剂的味道不如让我被蚊子咬死算了。

于是我现在常常会采取一种偷懒的方式,直接换上长裤穿上袜子,用衣物包裹住尽可能多的皮肤。这就是宁可自杀也不能死在蚊子嘴下。

更令我无法忍受的事情发生在1点以后,当我结束兴奋状态开始为第二天储备能源时,这些家伙却完全不需要休息,虽然他们并没有办法造成多少实质性的损害,但是这种打家劫舍的行为却让人无法忍受,给人的精神带来了无尽的折磨。于是我常常会1点睡下,2点起身并用半个小时消灭两只蚊子,然后在3点半再度起身,濒临崩溃。

于是这周我回来以后发现我房间变样了,事实上是我的床变样了。这种变化——让我怎么说——让我感到十分错愕,好像这不是我的房间,这间房间从来便不属于我一般的错愕。

事实上我的房间里只多了一件蚊帐而已,而且说实在的,从纯观赏的角度这是件挺不错的蚊帐。雪白的帐子上绣着一朵朵小花,上面还缀着绣花,四个角被绳子牵引住,整整罩住了我的床,帐子的下摆带着微褶慵懒的贴在床边,帘页的一边被挑起,以一个很挑逗的角度挂着。清雅里带着些许野性,这是我喜欢的感觉。

不过很遗憾,以我贫瘠的想象力,在我第一眼看到的时候,我的头脑只给我提供了两个字——闺房。

2007年5月12日星期六

清炖兔子汤

首先插一点不相干的内容,我再一次的发现,我没有开学校的网络是一件多么多么明智的事情,多亏了我那天莫名其妙的愤怒。如果不是那样,请各位想象一下如果我开了学校的网络却发现根本没办法来更新这个Blog,那时候我的愤怒会升级到何等程度。

原因很简单,由于我个人那点点固执的恶趣味,所以我用的Blog基本上都是外国的服务商,所以以我们学校的政策,本科生的宽带一律无法浏览国外站点,这就让我很无奈了,虽然我还有一个yo2的Blog应该是国内的服务器,但是为了配合学校的网络而把替补晋升为主力实在不像是本大爷的作风,所以我很高兴的可以名正言顺的继续宣布:本Blog的更新频率依然为每周一篇。

下面进入主题。

本周在学校里最大的大事莫过于有只兔子跑进了我们宿舍。这在学校绝对是少见的事情,尤其是在男生宿舍。别指望我们会像一群女生那样围在兔子周围温柔的抚摸着她洁白的肌肤同时叽叽喳喳的讨论这只兔子是从哪儿来的,我们甚至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这兔子进了我们宿舍之后,只看到一群比兔子还红的眼睛。门立刻被锁上了,通道的阳台的门也关上了,兔子头上很快的被罩上了一个电脑机箱,然后宿舍里的三个男人开始商量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只兔子,最后得出的共识是:清炖煲汤。

不过我不得不十分遗憾的告诉大家,最后这只兔子还是活着走出了我们宿舍,并且四肢依旧健全,而清炖家兔汤也只能停留在我们的意念中。我总结了一下,导致这种可悲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我们宿舍里面没有锅,捡几块石头来搭个灶,弄点树枝来生个火这些问题都不大,可是没有锅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们总不能拿机箱来当锅吧……而且机箱上那么多孔,你想用来煲汤那便是断然不可能的事情。

2.我们缺少一把被称为“杀兔刀”的神器,这件神器的上一任主人是传说中的坎德人英雄泰索何夫·柏伏特,自从他用此刀干倒了混沌之后便下落不明了。

3.这是最关键的一点!我们宿舍里没人知道清炖兔子汤该怎么做……


这便是男生宿舍的悲哀啊!!

最后补充说明一下,这团白肉的主人是我们的一位同学,貌似是他女朋友送给他的礼物。不过让我们很惊讶的是,这位同学的宿舍可是一楼,这只兔子怎么会出现在五楼我们的宿舍里,依旧是个问题。

2007年5月6日星期日

五一

这两天让我很郁闷,一个偌大的小区偏偏我们这栋楼的网络出问题,所谓“抢修”居然还花了两天时间。最让我郁闷的是断网的时候我最新一集的《豪斯医生》正下到98.6%……

于是今天这会儿网络恢复了以后我就一定得上来写点什么发发牢骚了。

虽说是要发牢骚,但说实话这个五一我算是过的比较愉快的,当然要除却这两天的断网。没有出游,我一向不会选在黄金周的时候出去旅游,光是想象景区摩肩接踵人头攒动的样子就够让我犯寒的了,我最多只会在南京街上随便逛逛,然后被南京街头的人潮逼回家里。

2号去看《蜘蛛侠3》的首映,那些说我去电影院看完了片子永远只会开骂的人绝对是胡扯胡扯胡扯,那些说我永远只会装模作样的看文艺片的人绝对是狗屁狗屁狗屁。我可能确实是没有积累太多赞美的语言,不过这《蜘蛛侠3》让我看的只一个爽字可言,快节奏的情节发展,出色的特效以及文戏中机制幽默的对白让这部片子无比的讨喜,一些小段落的设置尤其是Peter Parker在Jazz Club里跳舞的那段也给这部片子增加了很多亮点。虽然从剧情上来讲故事内容也无非就是超级英雄打坏人救美女,但是就这样小儿科的情节却还是能让人感到无比的过瘾。我上一次在电影院里看一部片子看到如此之爽貌似还是两年前的《蝙蝠侠5》。

顺手收了套碟子,Terry Gilliam的《Brazil》,中文翻译为《妙想天开》,2D9+1D5的精装版本。这应该是Terry Gilliam早期的影片,也是导演最经典的影片。虽然知名度可能比不过《12猴子》,不过最近美国《Entertaiment》杂志刚刚评选出的25年来最佳科幻电影/电视剧中,《妙想天开》排名第6,在电影中仅次于《黑客帝国》和《银翼杀手》。这片子我没看过,不过从情节介绍来看似乎是《1984》式的黑色讽刺故事,是我喜欢的调调,于是一次性收到位。

另外昨天上街又收到两本小说,第一本是我已经盼了很久的,罗伯特·海因莱因的《异乡异客》。这是海因莱因的雨果奖获奖作品,也是作者最著名和最畅销的小说,也是上世界60年代嬉皮精神的最好代言。《科幻世界》出版。其实我是很讨厌《科幻世界》出的单行本小说的,那种无比丑陋的装帧对于我这种要求内容与形式并重的人来说实在是看不下去,不过最让人气愤的是我居然还很没出息的很兴奋的掏钱收入。

另外一本书是奥德丽·尼芬格的《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人民文学社出版。孤陋寡闻的在下直到两周前有人在龙堡里发帖才知道这本书,同日看到英国《卫报》评选出的“生命中不可缺少的100本书”中,本书高居第19位,虽然《卫报》的这种评选那是纯属娱乐,从它把第一名给了《傲慢与偏见》、第二名给了LOTR便可一窥端倪。但是这样一本书在这种榜单里出现至少说明了这是本可读性不错且在一定范围内很受欢迎的小说。于是收入。

由于经济问题此次没有一并收入斯蒂芬·金《黑暗塔》系列的第四部,留着下次再说了,另外《科幻世界》马上要出版Terry Purchette的《碟形世界》系列的四本,也是必收的书目。

说着说着五一就要过去了,我也要回学校去了,回去以后又是一周时间不能上网,于是请大家记得要想我。

谢谢。

2007年4月28日星期六

I'm back

上帝啊,我也忘了我上次更新这里是什么年代的事情了,说不定在我上次更新的时候,恐龙还只是草履虫呢。当然熟悉我的人一定知道,这么长时间没有更新那绝对不是我的错,绝不是我懒到不想更新或者是忘记更新,一定是存在某些客观理由。

比如说在上周五,小翔来了趟南京,于是我们在KTV里一直玩到5点,到最后只有我一个人还醒着在房间里自娱自乐的放着经典老歌。当我们到家洗漱完毕准备睡觉的时候天已经泛白了。虽然我们得以一觉睡到12点,不过那个周末剩下的时间里我还得与头痛和论文苦苦搏斗。

至于这周,我回学校去了,虽然我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而且学校并不是多么美妙的一个地方,事实上我为了这个决定甚至错过了周三早上湖人队的季后赛,所幸那是一场丑陋的失败。话说回来,我没必要去学校,至少没必要一整个星期都待在那儿,不过当你在家里待了将近6个月的时候,换个环境是个不错的选择。

所以我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没有网络。没错,学校确实有宽带,只不过我没开通而已,应该说在学校开始办理宽带开通业务的上个学期,我每周只有三天两夜待在宿舍,这让我实在看不出要开通这个宽带的必要,所以就一直荒废至今,这也是我这一整个星期就没有更新的重要原因。

当然你不能指责我没有努力,事实上是我确实努力过,我甚至曾经想过要去开通学校的宽带,而且我也确实这样做了。星期三下午1点我和室友明爷把论文去交给导师之后专程去了趟教B准备开宽带。结果我们去的太早了那儿还没有上班,于是我们很猥琐的缩在4楼的小角落里开了笔记本看电影等了足有半个小时。

当然我最终还是没有开宽带,而且我可以保证我在学校的最后这段时间也不会去开通宽带了。你可以说我是一个脾气古怪的人,我其实是一个底线很低的人,就拿在学校开宽带来说,我不会介意所谓“宽带”的速度比拨号还慢,开网页的速度让你想睡觉,我不会介意每天晚上11点就要断网,甚至比熄灯的时间还早半个小时,我可以为了中午11点下班下午2点上班这种荒谬的作息时间干等上40分钟,我甚至不会介意为了一条网线要收15块的押金。但是一旦碰到那种刺激到我神经的事情,我就会突然变得相当神经质,比如我就绝对不能忍受当我星期三下午到那儿的时候那边人一脸嚣张的对我说他们只有星期一和星期二办理新开户业务。

所以我想我大概还是依然只能在周末更新这里了,或许我哪天高兴起来可能会买张电话卡在宿舍再体验一番拨号上网的乐趣,不过我觉得最好还是别抱有那样的期待。不管怎么样,告诉大家一声:

I'm back.

2007年4月17日星期二

开学前周

离返校日还有一周,在家里待了将近半年,马上就要回学校了是个什么样的心情。我可不会用那种 低级又娘娘腔的“复杂”来形容,就算我要表达类似的感觉也得用个高级点的词汇,比如“complicated”。玩笑到此为止,其实心情并无任何复杂可 言,4年的大学还剩下一个多月,没有课程——不排除我心血来潮随便找个教室去听课的可能性,没有考试——我差点忘了我还有两门至今都有点莫名其妙的重修, 没有驾照——这是美中不足的一点,是真正用全部的情绪去享受的时候了。


按说现在是春天,该是一年之中欣欣向荣的美好时光,我的几个朋友都在闹分手,或许这里应该用完成时更为确切。我只知道在以前某段时期反季节蔬菜似乎比较流行,没想到现在当反季节蔬菜已经渐渐被人们所接受并再度抛弃之后,反季节行为似乎又成了这一季的最时尚元素了。


Blogger终于能浏览了,于是我发现我前段时间申请着玩的Google Adsense居然已经放了上来,就在右上角音乐很明显的位置。 放着玩的,哪位大爷愿意施舍施舍就点着玩玩好了。另外把原先的著作权声明换成了共享协议的Logo,简言之那玩意儿就是你在署名、不修改不演绎同时不用作 商业用途的前提下可以转载本Blog里的文字内容(不包括图片),其实和原先的东西是差不多的,只不过换个看起来高级点的玩意儿而已,我便是如此的形式主 义者。


近期忙于论文,于是没有多少心情和时间来更新这里,以至于更新周期降到了历史最低点,写出来的玩意儿也是连我自己都觉得讨厌的废话。希望等到下周开学以后应该会恢复到一个比较正常的更新频率和心情。


开始看安·兰德的《源泉》,把伪·文艺进行到底, 同时严重唾弃坐在电脑前面看庸俗小说的某浦。

2007年4月11日星期三

冰火战棋战报第二弹(骷髅王子点评版)

这是我们上周日进行的《冰与火之歌》战棋游戏第一局的战报。(由于进行的速度很快,所以后来又开了第二局,不过忘了拍照,于是便没有详细战报了)

我又是拜拉席恩家,颜色是黄色,纹章为宝冠雄鹿。

第一回合:
(命令布置)

(回合末)


点评:开局十分和平,各家都比较谨慎,拜拉席恩家占下君临和风息堡;兰尼斯特拿下赫伦堡和奔流城;葛雷乔伊占据菲林特之指和海疆城。两位第一次玩的新人没有完全进入状态,史塔克的船队进入狭海以后兵力并未向东境跟进,反而在北境散落开去占领毫无战略价值的磐石海岸,而提利尔则是过分谨慎,全线防御,仅派兵占住了旧镇。

第二回合:
(命令布置)

(回合末)


点评:第二回合伊始维斯特洛牌即抽到了征兵,各家开始补充兵力。拜拉席恩和葛雷乔伊都选择了重点扩张海军,将舰队数量增加到了4艘。兰尼斯特为了巩固金声海的防御加造了一艘船,其余都投入到了陆军中,提利尔由于第一回合没有占领河湾地,所以征兵数量比起其他几家有所不足,而史塔克家将所有征兵都放在了陆军上,但是由于其补给不足兵力分散,所以不但没有形成强大的战力,还纵容葛雷乔伊家将舰队建在了寒冰湾,也并未巩固对于狭海的控制,给了拜拉席恩可趁之机。

经过第一回合的相互试探,到了第二回合,有过一次游戏经验的拜拉席恩、兰尼斯特和葛雷乔伊家开始了行动。拜拉席恩用风息堡的兵力占据了蟹爪半岛,随后兰尼斯特立刻在赫伦堡集结重兵,将拜拉席恩还没站稳的蟹爪半岛夺了过去。史塔克本回合的行动显得莫名其妙,其过于强调了卡林湾的防守,反而完全忽略了只有一支骑兵守备的临冬城和葛雷乔伊舰队已进寒冰湾的事实,葛雷乔伊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仅用一支步兵就夺下了临冬城。而拜拉席恩也趁机一举攻入了狭海。提利尔终于占了河湾地,但是兵力依旧散落于四地,无法形成战力。史塔克由于征兵和布置命令时候的失误,不仅丧失了对两侧海域的控制,就连临冬城也被葛雷乔伊夺下,境况很是糟糕。

第三回合:
(征兵)

(回合末)


点评:维斯特洛牌又抽到了征兵,情况比较好的拜拉席恩、兰尼斯特和葛雷乔伊家不约而同的受到了补给等级的限制,无法完全征兵。拜拉席恩在多恩海造船一艘,联通了到阳戟城的海上通道,葛雷乔伊把征兵的重点放在了北境,兰尼斯特继续在河间屯兵。丢掉了临冬城的史塔克家征兵能力有限,而提利尔家终于稍稍聚集了一些兵力。

提利尔的全线防守给了拜拉席恩进一步扩张的机会,拜拉席恩调动君临的部队,将蟹爪半岛的兰尼斯特部队赶回了赫伦堡,并且利用梅丽珊卓的特殊能力弃掉了兰尼斯特的泰温公爵,极大程度上削弱了兰尼斯特的战力,同时放空君临占领黑水河,为部队赢得了新的补给。史塔克调集部队夺回了临冬城,但是又被拜拉席恩偷袭了无人防守的白港。葛雷乔伊和兰尼斯特在战事不利之后并没有太大的动作,而提利尔的兵力调动还是毫无意义,北线重兵毫无动静,而派往多恩的兵力尚不足以夺下阳戟城。

第四回合
(命令布置)

(回合末)


点评:这个回合的维斯特洛牌终于抽到了补给,拜拉席恩冒险占领黑水河收到了回报,而在随后的列王纷争中,拜拉席恩虽然凭借权力指示物的数量优势保住了铁王座并抢下了瓦雷利亚钢剑,但是却意外的在御前会议的排位上落到了最后一名,无法使用特殊指令,本回合再夺两城获得胜利的计划宣告破产。

拜拉席恩虽然占据5城,控制范围内还有鹰巢城和阳戟城两座NPC城市,胜利局势一片大好,但是本回合的局势仍然相当微妙,原本驻扎在君临的3支骑兵散落两地,并且一支骑兵深入黑水河。在拜拉席恩占据的5座城中,君临和风息堡是空城,而白港也仅有一支骑兵防守一旦其余几家联合进攻,拜拉席恩很可能战局全线败退。

然而此时其余几家却不约而同的出现失误。尤其是提利尔家,河湾地居然忘布命令,丧失了一举攻入君临的最好机会,而在多恩边疆地布置劫掠而没有行军进入风息堡,显得过于谨慎。而史塔克家还是一贯的保守,执着于和葛雷乔伊的拉锯,囤积了重兵的临冬城和卡林湾全线防守,纵容了拜拉席恩在白港的占领。于是拜拉席恩得以在这回合又夺下了第六座城市:鹰巢城。

第五回合:
点评:在这个回合开始时,兰尼斯特由于数错了城市,错过了阻止拜拉席恩胜利的最后机会。在列王的纷争中,拜拉席恩毫不费力的保住了铁王座。并在接下来的回合中利用先行动的优势立即攻取了阳戟城,占领城市达到7座,赢得了游戏的胜利。

总评:虽然最后拜拉席恩家赢得了胜利,但这实在不能算是一局精彩的战局,甚至还不如第一次游戏。由于史塔克家和提利尔家都是新手,对于战局的把握和兵力的调动完全无法与其余三家相比,提利尔自始至终没有对战局产生任何影响,而史塔克则成为了葛雷乔伊和拜拉席恩两家瓜分的对象。

葛雷乔伊虽然兵力强盛,但是全局性战略意识还略显不足,其大多数军力都陷入与史塔克的临冬城拉锯战中,而对于可以获得最大收益的河间地带,葛雷乔伊却无力涉足,舍本逐末。且葛雷乔伊虽然占据了广阔海域,但是却没有充分利用其机动性的优势,海疆城的大量兵力陷于对峙当中。

兰尼斯特成功与葛雷乔伊达成谅解,将主要兵力投入三河一带与拜拉席恩的争夺上,战略方向正确。但其选择冒险攻入蟹爪半岛而不是占领黑水河的举动虽然给拜拉席恩带来了一定的威胁,但其自身却没有取得多少利益,还使得战线过于狭长,又受到拜拉席恩反攻白白浪费了一个回合的时间,给了拜拉席恩调动军力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