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7日星期日

倒错时空的永恒爱恋

他在28岁时第一次遇上了20岁的她,那个波提切利的维纳斯一般的女子。他与她相恋、结婚,然后一次次消失在时空中。

她早在6岁时便与他相识,那个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她屋后空地又奇妙消失的男子。总是突然出现又匆匆离去的他伴随并守护着她的成长,她知道他将是她一生的至爱。

这周看完了《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作者奥德丽·尼芬格是一位视觉艺术家,也是芝加哥哥伦比亚学院书籍与纸艺中心的教授,这是作者的第一本小说。小说在2003年出版之后便受到了广泛的赞誉,其同名电影也将于2008年上映。

这是一个披着科幻外套的爱情故事,亨利患了一种名为“时间错位症”的DNA疾病,会无法控制的在时空中穿梭,可能会一遍遍的回到某个特定的过去,或者前往未知的将来。他在31岁时娶了23岁的克莱尔,然后一次次回到过去,来到她的身边,36岁的他遇上了6岁的她。而拥有正常时间线的克莱尔则必须接受丈夫常常不在身边这个事实,她只能独自等待,祈盼丈夫安全归来。她拥有时间,却只能通过接触亨利,来接触时间。在这样倒错的时空中,当所有的因果律都变得不可知,只有永恒的爱恋,让彼此成为真实。

对于情节,我不想再赘述太多,以免影响了旁人的阅读乐趣。通常这样的爱情小说不是我的类型,但是在这般优美的文字面前,所谓类型已经变得全然无足轻重了。第一人称双线叙述和视点人物的巧妙转换使文字显得真实而机智,而作者也很好的利用了自己的个人经历,为小说中的人物灌注了多艺术领域内的审美趣味,诗歌、小说、绘画与摇滚乐,这对于身为伪文与伪摇的在下来说是多么亲切和令人兴奋的内容,这也成了书中主线情节以外的最大亮点,让两位主角的形象变得无比丰满。

同样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翻译。如上所言,这本书里包含了大量的文学、艺术及音乐领域内的条目,大量的芝加哥风土情况,还不时的夹杂一些法文和德文的句子,可以说翻译的难度还是很大的。不过这次的翻译做的可算是相当好了,不仅仅正文内容部分的文字翻译的十分流畅、优美,而且对于文中出现的大量文艺条目也一一做出了译注,除了一处有错以外,其余的注解内容可算是相当准确而明晰,让人深深感受到译者的诚意,值得褒奖。

最后再说一点,我对同名电影由Eric Bana来饰演男主角亨利表示不满。对于Eric Bana,我只看过他的一部《特洛伊》虽然在其中他的赫克托尔比Brad Pitt的阿柯琉斯要好,但总体来说还是容易让人淡忘。另外我认为他的形象和气质与小说中的亨利有所差距,帅气有余但是缺乏特点。在我心中这一角色的理想演员应该是Ryan Gosling或者Ethan Hawke。

没有评论: